中新网宁德4月2日电 (记者 吕巧琴 叶茂)去年9月,中新网记者曾报道《福建宁德一学校被指违规使用北大冠名 北大两次发函称“未授权”》:位于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的“宁德北大培文学校”,北京大学两次发函称,“宁德北大培文学校”的名称中包含该校校名简称,且未经该校授权,应限期予以规范、更名。
根据中办国办《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》(厅字[2021]15号)要求,民办教育学校名称不得包含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;未经授权,不得包含其他学校名称或简称;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、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。